您的外国信托指南
本文旨在作为您理解外国信托的细微差别的综合指南. 不管你是受托人, 委托人, 财产授与者, 或受益人, 我们在这里是为了揭开其中的复杂性,揭示跨境信托税收领域的潜在陷阱和机遇.
揭秘“美国人”
在深入研究外国信托的具体情况之前进行分类,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了解谁属于“美国人”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 美国人包括美国公民, 绿卡持有者, 或在美国停留超过几天的个人, 从而确立美国居留权.
解读外国信托
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最基本的一步是辨别手头的实体是否符合信托的资格. 虽然这看起来很简单,但也存在例外. 对于被视为信托的实体:
- 必须有一个协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 这种安排必须通过遗嘱或终身声明来建立.
- 受托人必须有权取得财产所有权,为受益人维护财产.
- 受益人不能参与履行受托人的责任.
确定某一实体确实是信托后, 接下来的任务是确定它的“外国”地位. 外国信托包括任何未能通过“法院”和“控制”测试的信托.
法庭测试
法院测试取决于美国法院能否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 这需要解决与信托管理有关的问题的排他性权力, 涉及履行信托文书和适用法律规定的义务.
对照试验
如果一个或多个美国人拥有控制信托所有“实质性决策”的权力,则满足控制测试. “控制”意味着在不受任何其他人否决的情况下做出重大决定的权力. “实质性决定”是信托文书授权或要求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看似国内的信任可以被归类为国外的信任, 例如, 外国人拥有否决信托决定的权力. 另外, 如果美国信托因受托人不再是美国人而转变为外国信托, 整改通常有12个月的宽限期.
区分信任类型
外国信托主要分为两类:外国授予人信托和外国非授予人信托.
外国授予人与美国授予人的信托
如果美国设保人保留特定的“设保人信托”权力,则由美国人发起的信托通常符合“设保人信托”的资格.这可能包括对受益享受的控制,或授予人或其配偶分配收入的权力.
如果设保人没有设保人信托权力,但该信托是“外国的”,如果收入或本金将来可能分配给美国人,它将自动获得授予人信托地位. 该规则禁止美国人利用外国信托来保护其收入不受美国税收的影响.
外国授予人与非美国授予人的信托
当授予人是非美国人时, 授予人信托的地位取决于诸如可撤销性或对授予人或其配偶的排他性付款等情况. 该收入被视为属于非美国授予人, 只对他们的美国来源收入征税. 外国非授予人信托(与美国或非美国授予人)
外国非授予人信托的税收反映了非美国个人的税收. 美国不对外国非授予人信托(Foreign Non-Grantor Trust)的外国来源收入征税, 但某些来自美国的收入可能需要缴纳美国预扣税或所得税.
导航分配和税收影响
从外国非授予人信托向美国受益人的分配涉及一套复杂的规则. 任何分配的可分配净收入(DNI)都要纳税, 而未分配净收入(UNI)可能会引发“回溯税”.美国受益人使用的外国信托财产的公平租金价值被视为分配,就像向美国受益人提供的贷款未能满足某些“合格贷款”要求一样.
外国公司的所有权和报告要求
当外国信托对符合“受控外国公司”(CFC)或“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标准的外国公司有兴趣时,需要特别注意。. 信托对这些实体的股票所有权可能会对美国所有者和美国受益人产生额外的税收和报告义务, 即使没有收到分配.
合规性和报告义务
除了需要提交美国纳税申报表, 我们的委托人, 受益人, 受托人可能会被要求提交额外的信息申报表. 这包括表格3520,3520- a, fbar和表格8938. 为外国信托指定美国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防止美国国税局单方面确定美国受益人的应税收入.
规划策略和缓解技术
考虑到美国受益人的复杂税收后果, 可以采用几种规划技术来减轻不良后果. 这包括建立符合授予人信任标准的结构, 周密的分配计划, 利用选举和豁免.
呼吁采取积极行动
受托人, 设立人, 并敦促受益人理解并积极应对与美国有联系的外国信托的影响. 这包括随时了解居住地的变化, 信托的潜在迁移, 采取战略规划措施. 通过驾驭美国针对外国信托的复杂税收规则, 利益相关者可以优化结果并确保遵守不断变化的法规,同时保留与信托合作规划的好处. 澳门官方老葡京 讨论信托计划.
本文由Tasleem Meghani撰写